联系我们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概况 | 课改之声 | 学科教研 | 科研纵横 | 学生天地 | 培训之窗 | 德育园地 | 教育技术| 在线通知
旅顺首页» 教育概况» 行政法规文件»
教育情况

教育规划
行政法规文件
领导介绍
科室介绍
特色与荣誉
进修学校
学校主页
招生考试
民办教育



关于转发《大连市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试行)》的通知

旅教发[2007]38号


各初中、小学:

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从2007年秋季开始,大连市初中、小学的各个年级、各个学科将全部实施义务教育新课程。为保证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大连市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试行)》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具体的课程实施计划,做好组织实施。

大连市旅顺口区教育局

   二○○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转发  义务教育  课程计划  通知               

大连市旅顺口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8月23打印   

                                       (共印65份)


 

版权所有©旅顺教育信息网
旅顺教育信息网服务中心维护 联系电话:0411-86611704
辽ICP备06012334号
大连中广教育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