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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二○○六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教育局
各中小学、进修学校: 2006年中小学暑假将至,为了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文明、愉快的假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6年中小学暑假,学生自7月22日始至8月31日止,9月1日开学;教师自7月27日始至8月22日止,8月23日上班。学校行政和后勤人员在切实做好期末工作和开学准备工作的前提下,放假时间应不少于20天。暑假期间,中小学召集日全市统一规定为8月2日、8月16日、8月30日。 二、各学校要组织教师充分利用学生放假期间的10个工作日(7月24-26日,8月23-25日,8月28-31日)认真总结本学期各项工作和制订新学期的工作计划。学校的总体工作总结、德育工作总结和暑假工作计划要与7月27日教师放假之前交进修学校李校长处。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要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认真地实行,小学的评价总结仍然按照过去的方法实行,由学校自制简表。 要组织干部教师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研部门可根据情况安排好新学期的教学研究、教材培训等活动。各学校要积极鼓励、支持教师参加各种专业培训、业务进修等活动。各普通高中要制订学校新课程实施方案,做好人事和教育教学安排,开展实施新课程的动员等工作,尤其要根据省市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好新课程通识培训和学科培训,并适当组织进行校本教研和培训等,认真做好高一新课程正式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平稳开始实施新课程改革。 三、要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转变教育观念,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做好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要做好开展第三个“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要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开展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开展社会调查和各种参观专访活动;组织学生读一本红军长征题材的图书,通过读书活动,让广大青少年学生深入了解革命先辈前仆后继、不屈不挠的英雄事迹,进一步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开学以后要以暑假活动为;基础,举办专题汇报会;开展一次爱国主义教育主题班会活动。结合参加各类爱国主义教育读书活动、参观活动,撰写读后感、观后感,抒发对祖国、对民族、对人民的热爱。各普通高中要从实际出发,确立假期实践活动主题,让学生自主选择活动范围和内容,组成小组或个人自主进行实践活动。 四、各中小学放假前,要普遍对中小学生开展一次法制教育、感恩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要引导学生自觉抵制各种不良文化影响,不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不看有不健康内容的书刊、录像;不进营业性歌舞厅等未成年人不宜涉足的娱乐场所;杜绝各种不良嗜好,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教育形式要生动活泼,增强思想道德教育的针对性。 要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引导学生文明上网。有条件的学校要向学生开放学校的计算机网络设施,指派教师指导学生登陆网站正确使用网络资源。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有关法规;严于自律;远离网吧;在家庭和学校上网学习、娱乐时,不登录对览未成年人不宜洲览的网站,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危害。 五、各中小学要认真贯彻落实《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勤工俭学和劳动实践活动过程中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和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大教〔2006)92号)精神,在暑假之前要组织学生收看安全教育专题片,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防火、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暴力、防触电、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专题、安全培训和教育。学校组织的活动,要由学校领导带队和有足够的教师负责管理,事先要精心设计,做好安全预案。对交通、食宿等涉及师生安全的问题,要有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发生各类伤亡和食物中毒事故,活动范围仅限于旅顺口区之内。各校要开展一次防御暴雨洪水,提高学生自救能力的专题教育。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汛期中小学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基[2006]11号);制定切实可行措施,确保汛期师生安全。 放假之前,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特别要注意检查学校有无危房坍塌迹象和火灾隐患,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放假期间各学校要做好值班护校工作(小学不要用学生参加护校活动),确保学校的财产安全。要坚持实行学生非正常伤亡报告制度。学校的假期“安全公约”,内容由学校统一制定,要求学生入手一份,家长监督执行。 六、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假期开展中小学生道德实践活动。要结合本地区、本学校的实际,通过组织学生参观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和社会调查等形式,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作为规定性作业,各学校要确立假期综合实践活动主题,让学生自主选择活动范围和内容,组成小组或个人自主进行实践活动,开学以后各学校要组织专题汇报,并将完成情况记入学生的考核记录。 要重视残疾学生的暑假生活,围绕“爱心手牵手、残健永相伴”这一主题,组织普通学校与特教学校开展“一助一”结对子献爱心。等活动。 为了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各学校要自主设计或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有利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科普如识讲座、科技制作、影评、读书征文、公益劳动等活动。 七、建立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学校、班级要与学生建立通畅的联系,随时掌握学生的有关情况。学校要主动与家长沟通,及时了解学生在假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指导家长督促子女完成学校布置的假期作业和读书计划,不盲目地参加社会各种补习班。 要做好“空中家教”节目的收视工作。各校要提前做好有关工作计划,认真组织“空中家教”的收视工作(具体内容参看《辽宁广播电视报》)。要通过家长会等形式指导学生家长安排好孩子收看“空中家教”节目,动员全体教师指导学生主动学习,积极推进学习方式的变革。 八、要贯彻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若干意见的通知》(大政办发[2005])02号)精神。学校不得推迟学生放假日期或提前开学。要严格控制学生的书写作业量,坚持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它年级的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中学各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l小时30分钟。 暑假期间,学校和教师个人不得为文化补习活动的机构提供宣传、动员、代收费、代组织等服务;要严格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辽教电[2006]051号)精神,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如有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并且追究学校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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